如何才能更好的理解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场真实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将为您带来直观的感受。使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处理好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
海淀园工会劳资委员会将为大家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现场观摩活动,请安排好您的工作,准时参加。
一、 仲裁案件
1、 时间: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点整
2、 地点: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13室集合(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5号,海淀招商大厦东侧马路)
庭审结束后,当值仲裁员将对案件做10分钟左右的点评,整个活动大约持续一个小时。
二、 注意事项
1、 请观摩人员,于当日上午9时(过时不候)准时在仲裁院分庭集合,请带上本会议通知的打印件作为签到凭证。
2、 报名截止1月23日(星期二),限20人,额满为止。请把回执发到邮箱:2408502459@qq.com
3、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 88498441
回执: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观摩活动材料案情简介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牛某
被申请人: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的事实理由
牛某主张其于2017年5月10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月工资25000。工作期间,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支付其2017年8月、9月工资,其于2017年11月28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计算方法:
1、支付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工资47695.65元;
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5000元。
四、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书面答辩意见。
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证明目的
1、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名片,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银行对账单,证明申请人的月工资标准;
4、2017年8月、9月工资表,证明拖欠的工资数额;
5、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申请人拖欠工资的事实;
6、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申请人拖欠工资的事实;
7、通话录音,证明被申请人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
8、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函及邮寄视频,证明申请人以拖欠工资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